******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
******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06月05******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
1.2项目编号:HNLH-******
1.3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劵
1.4计划投资额:650万元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
2.2项目内容:1.5T超导核磁共振成像系统1套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 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2.4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时,除按上述分类要求的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①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注册证;②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④设备海关报关资料(含产品序列号或产品序列号相应佐证材料)及商检证明(免检时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⑤产品检验报告书;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5)特殊情况下投标设备为实验室设备或非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该类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完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10)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为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对象为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供货期:≤30天
三、******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排序不分先后)
4.1 ******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供货期 |
1 |
******有限公司 |
******.00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30天 |
2 |
******有限公司 |
******.00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30天 |
3 |
******有限公司 |
******.00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30天 |
4 |
******有限公司 |
******.00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30天 |
5 |
******有限公司 |
******.00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30天 |
4.2定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无
4.3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定标候选人全称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有限公司 |
******医院1.5T 核磁共振升级改造项目 |
******医院 |
2021年10月11日 |
******.00 |
******保健院磁共振成像(MR)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 1 |
******保健院 |
2024年11月18日 |
****** |
|
******有限公司 |
******医院超导核磁共振成像 |
******医院 |
2023年6月25日 |
******.00 |
******医院核磁共振采购项目 |
******医院 |
2022年12月19日 |
******.00 |
|
******有限公司 |
******保健院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
******保健院 |
2025年1月14日 |
******.00 |
贵州省区域医疗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
******委员会 |
2025年2月14日 |
******.00 |
|
******卫生院核磁共振等设备采购项目 |
******卫生院 |
2025年1月24日 |
******.00 |
|
******有限公司 |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医院 |
2020年10月26日 |
******.00 |
******医院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5T 采购项目 |
******医院 |
2024年7月18日 |
******.00 |
|
******有限公司 |
******医院设备采购 |
******医院 |
2023年12月18 日 |
****** |
2025 年度宁波市市级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5 年04月18日 |
****** |
4.4定标候选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无要求
4.5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能力条件 |
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时,除按上述分类要求的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①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注册证;②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④设备海关报关资料(含产品序列号或产品序列号相应佐证材料)及商检证明(免检时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⑤产品检验报告书;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5、特殊情况下投标设备为实验室设备或非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该类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完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10、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为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对象为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5.2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有限公司 |
响应 |
4 |
******有限公司 |
响应 |
5 |
******有限公司 |
响应 |
4.6 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4.7 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4.8 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9 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六、公示时间
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1日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医院
联系人:李艳红
电 话: 0371-******
地址:开封市鼓楼区寺后街36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称心
电话:0371-******
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号
******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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