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低效国有资产盘活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为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集团低效国有资产盘活项目竞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名称:******集团低效国有资产盘活项目
二、标的情况简介:
序 号 | 出让单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租赁底价(元) | 租赁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低效国有资产盘活项目 | 1批 | ******.00 | 20年 | 50000元 |
三、出让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四、竞价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价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价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招标方式采用公开、现场竞价方式,竞标者现场报价,以价格最高者确定承接方,低于底价或无人竞价按流标处理。
(三)本次交易活动将在******街道兴义大道梦乐城写字楼2101室)进行,并见证交易过程。
五、标的实地踏勘联系人:代大宾(******)
1.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公告,申请人对交易公告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咨询。产权人(产权委托方)不组织申请人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标的,对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向产权人(产权委托方)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同申请人对本标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没有缴纳税收记录以竞标人自行提供依法纳税承诺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竞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5.供应商若为法人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购买竞价文件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
(一)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2日下午17:00时截止。
(二)地点:******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梦乐城写字楼21楼)
(三)竞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 01月 03日 10 时 00 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梦乐城写字楼21楼)。
(五)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获取(购买获取《竞价文件》须提供资格要求1-5材料,如未提供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
八、竞价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缴纳时间:2024年 12月27日09:00至2025年 01月03日 10:00 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温馨提示: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开户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兴义万峰支行
******银行账号:************829
九、竞价:
(一)******集团低效国有资产盘活项目以报价最高为竞价中标价。竞价在竞价期限内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正整数递增报价,后一报价应高于前一报价,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二)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
(三)延时竞价周期:在自由竞价截止后5分钟内,有申请人报价,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竞价结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竞价结束,确认最高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四)竞价截止时间后,无申请人报价的,做流标处理。
十、成交确认
(一)竞价结束后,由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产权交易成交结果公告》,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有限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告并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竞得人可到******有限公司办理中标相关手续。
(三)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75000.00元。
十一、合同签订
(一)竞得人以企业身份申请的,签订《 门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十二、保证金退还
(一)未竞价成功方在交易结束后,经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起计算,五个工作日内到 ******有限责任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 门面租赁合同》后,由产权人(产权委托方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若竞得人竞得门面后,无意向承租门面未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并不退还保证金。
十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参加竞价时应事先对标的实地踏勘,仔细了解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报价行为。一经报价,不得撤销、反悔,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申请人竞价结束后反悔或不承认报价事实的,产权人(产权委托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按《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通知要求,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二)本次交易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三)本次交易事项如有变更、补充或者其他事项,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四、特别约定
(一)该门面以现状招租,产权人(产权委托方)不对门面进行装修、整理。
(二)承租人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不得用于从事、娱乐、赌博、易燃易爆物品、******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门面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并且不得破坏门面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门面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门面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招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五)本标的租期为20年。20 年租赁期限满后,产权人(产权委托方)有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六)承租人须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截止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产权人(产权委托方)指定账户。
(七)承租人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产权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按《房屋租赁合同》交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产权人(产权委托方)有权重新组织招租。
十五、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本标的所发布的公告、补充公告、须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万峰林展示中心大楼
联 系 人:代大宾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兴义大道梦乐城写字楼21楼
联系人:刘大连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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